全国文明城市 简称文明城市,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定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宝鸡市荣获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最干净城市 2014中国十佳最干净城市排行榜,城市依次排名为香港、澳门、高雄、哈尔滨、厦门、柳州、宝鸡、泸州、日照、张家港。
最中国美食城市 7月3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部指导,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主办的“2014中国城市榜——全球网民推荐的最中国十大美食城市”网络投票结束。 全球网民最终推选出了他们心目中的“最中国美食城市”:重庆、苏州、兰州、呼伦贝尔、延边、黄山、泉州、宝鸡、潮州、开封。宝鸡以162万票高票入围,成为陕西唯一入围的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典型市 2005年4月30日,宝鸡市被国家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是本次命名表彰的唯一陕西城市。2014“中国十佳最干净城市排行榜”中,宝鸡市以 83.21分的优异成绩位列第七,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上榜的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 2009年5月7日,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开幕,宝鸡市连同浙江杭州、山东威海、江苏无锡等四城市被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王刚,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张维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命名城市颁奖。宝鸡市委书记唐俊昌代表宝鸡市领取了奖牌。
国家节水型城市 2009年3月31日,宝鸡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本次命名表彰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环境优美城市 2009年11月27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中国城市、开发区影响力品牌推介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联合国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会等单位和组织,授予宝鸡市“全国环境优美城市”荣誉称号,并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中国安居城市 2009年12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我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奖牌。据悉,此次全国仅有宝鸡和南京两个城市荣获这一奖项。
中国城市发展代表城市 2010年1月2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城市发展代表颁奖晚会”上,宝鸡获评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城市发展代表”奖,宝鸡也是陕西省此次唯一一个获奖城市。
全国创新型城市 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全国百强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全国全民健身示范试点城市 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典型城市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品牌经济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城市 中国最佳旅游品牌目的地 中国优秀节庆城市 中国十大生态宜居城市 中国十大绿色生态城市 中国十大生态旅游城市 中国绿色旅游目的地城市 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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