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按照宝编发【2016】11号《宝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原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和宝鸡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的基础上设立,副处级规格,事业编制70名。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区城市规划实施(包括地上建筑、地下人防工程)、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市区范围内跨区域或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和领导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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