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头镇位于宝鸡市西部山区,全镇面积为317平方公里,共有25个村,127个村民小组,4424户,16440人,有中小学6所,其中中学1所,在校学生535人,小学4所,在校学生945人。农村卫生医疗机构21个,医务人员88人;驻镇企事业单位有市西山建委、区工商所、国税所、地税所、信用社、法庭、新华书店、药材店、派出所、供销社、供电所、邮政所、卫生院、森林派出所及国有坪头林场。 镇域地理呈南北走向,南北长21公里,东西宽10.3公里,东邻渭滨区高家镇固川村,西靠陈仓区拓石镇仙龙村,南接凤县黄牛铺镇宽滩村,北依陈仓区县功镇南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3′30″-106°58′20″,北纬34°17′15″-34°30′30″。 坪头镇地域辽阔,资源丰富,镇域总面积31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6万亩,耕地28368亩,粮食总产量年可高达6450吨,盛产核桃、花椒、板栗,核桃年产量高达2211吨,花椒年产量154吨,板栗年产量387吨。各种优质农产品畅销省内外市场。 全镇现有花椒面积25685亩,核桃15650亩,板栗12460亩,全镇建成的畜牧生产基地初具规模、畜牧、肉牛(羊)、坪头土鸡繁殖、饲养、销售,在我市 畜牧生产销售市场占有相当的比重。坪头昌鑫养鸡场成为全市最大养鸡场。 坪头镇以渭河为界,北处陇山山系关山余脉丘陵沟壑地带,南处秦岭余脉的丘陵沟壑地带,地势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为642m—2360m,镇政府所在地为686m,年平均日照1950—2050小时,年平均气温11.5c,年降雨量625mm,年无霜期215天,境内河道属黄河支流渭河流域,自西向东穿镇而过,渭河流域面积307.5平方公里。北部有河马口河、庙沟河、四沟滩河、小水河、温水河,南部有水泉沟河、鹪鹩庄河、安平沟河、南山河、林光河流入渭河。四滩河上游于1976年建成陈家庄水库,主要功能为人饮灌溉,渭河上建有鸡冠崖(2002年)、堡子梁(2009年)、颜家河(2012年)三座水力发电站。装机容量25200千瓦,2012年发电量4335万千瓦。坪头镇距宝鸡市29公里,陈仓区51公里,已构成由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县乡公路、通村公路等多种形式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陇海铁路、设坪头车站,宝兰铁路二线过境。连霍高速公路过境,境内长4.6千米,双向六车道,有周川出口及收费站一处,310国道过境,境内长6.2千米,双向四车道。省道千北公路过境,境内长22公里,县乡道路长坪公路通往宝鸡市,长60公里。通村公路23条,总长103公里。符合通班车条件的行政村19个,通达率76%,全镇交通十分便利。 坪头镇25个行政村已全部通水泥路,且16个村均在公路两旁,镇境内有安平沟休闲观光森林公园、九龙山自然风光等著名景点及36处田野文物,其辉煌的历史地位、著名的人文古迹、自然名胜、出土文物、古树名木、丰富的民俗文化及地方特产、民间传说、古今奇说名扬西府,是一个得天独厚的旅游观光胜地。
行政管辖 坪头车站社区、坪头村、庙沟村、西庄村、椿树滩村、石鱼沟村、四沟滩村、谢家沟村、朱园、码头村、安平村、大坪村、周川村、营头村、鹪鹩庄村、新民村、焦家山村、庵里村、赵家山村、南皂村、王家咀村、蔡家湾村、大湾河村,共25个村社,下设127个村民小组。
内设机构 党政办(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财政所牌子) 党政办负责人赵龙,办公电话(3982044),财政所负责人王西魁,办公电话(3982488)。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日常事务,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精神文明、档案、保密、共青团、妇联、党务政务公开、督查、财政、机关后勤事务保障等工作。 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加挂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综合服务站牌子) 负责人郑林军。主要承担农业农村、农旅融合、产业结构调整、农技推广等工作;制定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村规划,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负责镇街道、保洁员管理;负责自然资源、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林业、水利、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加挂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子) 负责人王耀秦。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型事务;负责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优抚及退役军人事务、宗教、慈善协会;负责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 负责人李智渊,办公电话(3982231)。主要承担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应急管理等工作。 科教文卫办公室(加挂公用事业服务站) 负责人张世长。办公电话(3982320),主要承担卫健、科教、文化、体育、广电等工作。 镇扶贫办 负责人穆飞。主要承担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车欣。主要承担各类便民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受理各类群众咨询投诉,做好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要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开展村民事务干部代办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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