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周原博物院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内设机构3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周原遗址保护规划、谋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周原遗址出土文物的收藏保管和保护研究;组织举办周原遗址出土文物系列展览;开展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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